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财物收购办理,提高政府收购监管效能,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行动,根据有关规则法律法规,在政府收购过程中严厉履行通用财物装备规范,禁止超规范、超限额装备财物作出全面布置,以刚性束缚推进政府收购作业规范化、透明化展开。
政府收购源头方面,要求各预算单位严厉把控,在编制年度政府收购预算时,有必要以通用财物装备规范为“度量衡”,结合单位财物实在的状况,精准确认收购项目、数量、规范及资金预算,坚决根绝无预算、超预算收购以及拆分项目躲避办理等行为。特别需求须严厉实行批阅程序,保证预算编制科学合理。若因特别状况需调整预算,也须遵从规范程序,保证调整后的预算契合装备规则要求,未经同意的不得私行展开收购作业。
政府收购履行方面,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强化规范认识,依法依规确认收购方法,对到达公开招标数额规范的项目,严厉选用公开招标方法。特别状况需选用非公开招标方法的,需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。一起,严厉规范收购文件编制,技术参数、商务条款等内容有必要严守财物装备规范,坚决根绝设置倾向性、歧视性条款,保证政府收购活动公平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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